中冶名城项目市政热力工程招标公告
中冶名城项目市政热力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冶名城项目市政热力工程 已 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州市中冶名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涿州市中冶名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冶名城项目市政热力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中冶名城项目总占地 106889.92平米,总建筑面积29931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09554.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229.07平米。
2.2建设地点: 中冶名城项目位于河北省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滨河路,西至鹏程大街,北至市研路,南至花田路。
2.3招标范围: 中冶名城项目市政热力工程范围包含施工范围内的图纸深化设计、监理、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移交热力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1、小区红线至热力交换站内一次热力管网的施工,并与热力公司大市政热力管线勾头。
2、换热站内地暖机组、分集水器、脱气机、除污器、软水器等设备、阀门、附件、仪器仪表安装及交换站内相关管道的采购与安装、固定、保温等施工。
3、换热站内地面、排水沟、墙面、顶板装饰装修施工,防火门、窗户采购与安装。
4、换热站内机组电气配电柜安装、照明系统安装、自控系统采购与安装。
5、换热站机组安装完毕后管网打压及机组调试、试运行,施工完毕,负责组织涿州市京热热力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负责运维两个采暖季,运维期满后负责将换热站移交涿州市京热热力公司,承包人确保换热站验收通过及移交涿州市京热热力公司。
6、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
2.4计划工期: 预计 2024年8月15日开工,2024年10月15日完成换热站施工,共计61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应包含公用管道安装( GB2)) (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 202 1 -202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投标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得超过 90% ;
3. 4 、 业绩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近三年为 2021-2023年) 已完成 合同额为人民币 250万 元 (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和 完工证明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 ,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热力工程项目 ;
3.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 6 、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已注册,且注册单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针对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与本人签字一致的“个人签名”、且“签名日期”确保在有效期内的有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声明或承诺函);如发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存在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保留事后追责的权利 ;
3. 7 、 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没有因弄虚作假被国家住建部门及项目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没有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证明文件:格式见后附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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