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泾街道办事处部分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2024.8-2025.8)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7-SZGZ-G2024-0074
项目名称: 北河泾街道办事处部分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2024.8-2025.8)
预算金额: 3098.870000万元(采购包1:1962.020000万元;采购包2:1136.8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本次为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原材料安全和卫生工作,不断改善食堂饭菜质量,规范食堂采购、配送流程,在经过一阶段试行、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施行食堂 “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原材料定点供货商。供应品种为:大米、面粉、食用油、鲜肉、冰冻食品、豆制品、水产品、无公害蔬菜、调味品、鲜蛋、水果、奶制品、干杂货、点心类、深加工食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
1学年 (开始时间以各学校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为 2 025年 8月3 1日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2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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