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产化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产化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产化云建设项目(编号:gkzb2024071000021)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产化云建设项目 | 中国融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产化云建设项目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生效后20天具备交货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货;采购人收到货物之日起10内,供应商完成相应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达到运行条件 。
交货地点位于: 北京国际大厦B座2层财务公司机房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 。
其他: (1)招标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国产化云建设,主要包括国产操作系统11套、云一体机云平台许可14套、云一体机块存储许可14套、国产ARM服务器7台、存储灾备许可1套、建设耗材1套、集成服务1套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培训、维保等的相关建设和服务。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3)本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3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或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须提供能体现收入、利润(结余)、负债及资产等关键数据的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1个完成的合同金额在280万元(含)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首末页、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被认定。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无严重亏损和资不抵债现象;
(5)在招标过程及后续合作过程中能遵循项目资料保密的原则,避免项目相关信息和文件流失,能够维护采购人商业利益;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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