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七四医院医疗被服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新疆四七四医院医疗被服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新疆四七四医院医疗被服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7220006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新疆四七四医院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新疆四七四医院医疗被服采购项目 | 医疗被服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采购部门提报需求,供应商15天内交货,每次送达物资之前联系采购部门,送达后验货合格,方可送达到需求部门 。
交货地点位于: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详见比质比价文件 。
其他: 采购内容:工作服及医疗被服和手术辅料等,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按国标为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经甲方实际需求及相关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商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军队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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