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24年测量设计
河北
-唐山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24年测量设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24年测量设计; 2.1.2 工程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1.3 主要建设内容:曹妃甸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总面积2.03万亩,重点开展灌溉排水与节水排盐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盐碱耕地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盐碱耕地综合利用监测与信息化工程和盐碱地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科技体系建设(本项目分两年实施完成),到2025年,实现2.03万亩盐碱耕地提质增效和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2.1.4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测量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或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或测绘专业);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4 09:00 至 2024-07-3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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