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码头2024年岸电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州码头2024年岸电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5236,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为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建成 1 套 800kVA 低压岸电,满足 1# 泊位船舶低压用电的接入需求; 2 套 4000kVA 高低压岸电,满足 2# 、 3# 泊位船舶高低压用电的接入需求。
2.1.2. 工 期: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1台套800kVA、2台套4000kVA 岸基电源系统全到货,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交钥匙(不含现场的联船测试)。 招标人通知具备联沿条件时,30天内完成安装联船调试并初步验收。初步验收 后,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30天内联船试运行合格并最终验收。
2.1.3. 项目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国能(福州)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至少均达到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量不小于2000kVA码头船用岸电设备施工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金额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容量不小于800kVA码头船用岸电设备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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