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东营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项目起重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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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东营公司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1×660MW热电工程项目起重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3030,招标人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胜利电厂三期第二台机组项目由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规模:胜利电厂现有一期2×220MW(1#、2#机组)+二期2×300MW(3#、4#机组)+三期第一台(5#机组)1×660MW,于2015年12月投产。本项目建设三期工程第二台机组(6#机组)。
2.1.2招标范围:包括(1)锅炉专业一次风机、送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送风机电机检修用电动葫芦、引风机电机检修用电动葫芦、引风机叶轮检修用电动葫芦、材料库用电动葫芦、检修间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磨煤机过轨吊。(2)汽机专业开闭式泵检修电动葫芦、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低加疏水泵检修电动葫芦、汽泵前置泵及电机检修电动葫芦、电动滤水器检修 手动葫芦 、循环水蝶阀检修、除氧间吊物孔检修、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运煤专业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3t电动葫芦 。 水工专业 循环水泵房(室内)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室外)。暖通专业 低净空电动葫芦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8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设计、制造,具备启运条件,交货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安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A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0T)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