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23年生态公益林监测和管理能力项目
江西
-吉安市
吉安市2023年生态公益林监测和管理能力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JMJZC2024004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2023年生态公益林监测和管理能力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100.00 元
最高限价:8201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内合同货物全部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11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属性为货物采购;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产品制造商须全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并由响应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告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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