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原设计-乙烷回收项目-通信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预案安防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原设计-乙烷回收项目-通信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预案安防控制系统(招标编号:NWZ240801-3409-023421)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防控制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网络收发设备
1.000
台
2
信息管理系统
1.000
套
3
安防控制系统配件
1.000
套
4
安防控制系统
1.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通信系统的业绩合同,上述通信系统必须包含安防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设备中任意2种。其中至少有一个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成商以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为界定依据。须提供上述证件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书面承诺选用的主要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等)需与已建成的关联通信设备相互兼容实现统一网管的无缝兼容互联,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型号应等同或不低于已建成的关联通信系统各通信设备的型号(出具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书面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不接受负偏离(出具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遇产品升级,升级后产品功能参数不应低于所报原型号相应指标,且价格在执行期间不变。(出具法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盖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供技术协议至设计审查。物资的供货周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供货周期不得超过40个日历日。(投标人须出具法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盖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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