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气力输送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4#PP装置2套风送系统采购 所需 气力输送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812-2703-8302-B1
2.项目内容: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4#PP装置2套风送系统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力输送系统\50≤Q<100t/h 255m
1.00
套
包1-茂名新建项目4#PP装置2套风送系统
2
气力输送系统\30≤Q<50t/h 180m
1.00
套
包1-茂名新建项目4#PP装置2套风送系统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能力自行完成风送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等作为投标人的投标。
3.1.8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21-2023)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如2023年财务报表未出,则提供2020-2022报表)。
3.1.9 投标人所提供的风送系统应该是已经证实设计的成熟包设备。2019年-2022年,投标人在20万吨/年或以上聚烯烃装置至少有3套及以上兼有粉料及粒料风送系统(粉料单线输送能力大于或等于33t/h,粒料单线输送能力大于或等于50t/h)的签约合同,投用后至开标当天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2年的应用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技术协议扫描件及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系统性能保证参数以及签署或盖章页等。)本次只需列明聚烯烃装置的风送系统业绩,其余业绩不计入技术分评审。
3.1.10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技术文件中“*项”为否决项,投标人对“*项”的各项要求不得偏离且须列表逐条逐项响应;其他部分如有偏离,应按技术差异表格式填写偏离表,偏离表中应明确具体的偏离项目。2.不接受与合同文本不一致的负偏离。3.投标报价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数字化交付按照L2等级报价,含在总价内,并有分项报价;其余分项报价按照供货范围提供分项报价。运行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及所有两年备品备件的报价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列出清单、单价和总价。其中,随机备品备件的报价计入投标总价进行评标,两年备品备件的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也不计入评标总价。4.投标文件中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1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函: 1.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2.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关的设计、制造工艺技术等由投标人合法所有或有权使用,不涉及任何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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