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血液检测鉴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新余市
关于新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血液检测鉴定服务(项目编号:JDGR2024-XY-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R2024-XY-C003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血液检测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实验室建设完成并通过CMA认定合格后提供两年的服务期或全部完成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的鉴定结算费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执业内容应包含法医毒物鉴定(乙醇))以及市场监督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附表内容需包含本项目所需内容)(如为新版的资质认定证书,则提供授权文件)。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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