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025-2027年防护支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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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 2025-2027 年防护支持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 2025-2027 年防护支持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
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
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
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LNHD-FW-GKZB-24-0110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 2025-2027 年防护支持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方委托供应商开展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核电”)3、4 号机组
相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管理、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运行和管理、特种洗
衣房运行业务及防护支持性工作,本技术规格书规定了该项工作内容和范围、工作过程中
应遵循的辽宁核电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4 招标范围
徐大堡核电厂 3、4 号机组相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管理、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运
行、特种洗衣房运行业务及防护支持性工作。因本采购周期不含大修,本采购范围不含大
修相关服务。
2.5 项目地点
1)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 100 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2.6 合同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共计 27 个月),各岗位人员数量、实际开
始时间、结束时间以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进展和需求发函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 3 年,提供从公司成立至今经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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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68611722594944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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