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 谈 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5-CG-240713575 SXZB-2407179211JNF1792 /01 ) , 已由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晋城 有限公司 以 晋市煤销字【 2024 】 160 号文件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
2.1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晋自然资规〔 2024〕1 号 );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晋市财发 [2019]11 号);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矿山企业规范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阳自然资字[2020]149 号)等文件要求,我矿由于近年来的地下开采活动,致使井田范围部分土地出现大面积的裂缝、塌陷等地表严重变形现象,不仅对地面的农田、道路、民舍等破坏较大,而且还改变了矿区原有地貌、植被及土壤结构,特别是地表形成的塌陷裂缝,会导致土地丧失原有的固土抗蚀能力,极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影响矿区正常生产和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状况。为明确本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目标、任务、 措施、实施步骤和投资费用等内容,切实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而编制此报告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完成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90天 。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通过相关单位评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 设计 )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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