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罗源S207线K189+500-K240+680安保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罗源 S207 线 K189+500-K240+680安保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层1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400025
项目名称:罗源 S207 线 K189+500-K240+680安保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90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90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质 供应商需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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