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中卫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025
项目编号: ZWJC-2024002-SBJ
项目名称: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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