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伴热地管招标公告
【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伴热地管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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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天津】SEI华锦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伴热地管采购(WZ20240902-4799-922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伴热地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各种管道配件
1.00
批
包1-伴热地管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制造商应具有炼化装置不锈钢管 导热合金高效伴热1套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及数量及签署盖章页等,价格及金额可隐去)、技术附件、发票等予以证明。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7 对《埋地管道伴热保温系统采购规格书》的技术要求和规格参数,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响应。如差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将被否决。
3.1.8 制造商应根据应力计算报告,提供应力报告中固定点,滑动支撑点以及限位点对应的固定支架、滑动支架以及限位支架的详图。
3.1.9 制造商应提供外套管、伴热管的强度计算书;提供伴热系统的换热计算。
3.1.10 本初步评审条款所提到的否决条款为最终否决条款,相关附件中的否决条款(带“★”号的条款)与本初步评审条款所列不一致的,以本初步评审条款为准。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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