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二八五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河北
-邯郸市
邯郸二八五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三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邯郸二八五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三次)(编号:gkbz20240808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邯郸二八五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药饮片 | 邯郸二八五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三次)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按计划分次供货,以院方电话通知为准,常规品种在48小时内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临时急需品种须24小时内送达 。
交货地点位于: 邯郸二八五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院方要求 。
其他: (1)采购内容:拟为邯郸二八五医院采购中药饮片,提供药品的采购、验收、培训、与药品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项目预算:70万元(据实结算);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融通医疗公司或医院规划重大变化需提前终止协议,采购人提前1个月通知经营者,合同期满后经医院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为合格可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成交候选人及成交人:评审小组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不超过4名成交候选人,最终经采购人确定前2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供应商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自行承诺)
(4)资质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5)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 供应商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供应商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6)供应商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7)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供应商被市场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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