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民猪保种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黑龙江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民猪保种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QTCS0000G240807001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民猪保种场建设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农厅函〔 2024 〕 638 号)批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 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民猪保种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 采购 内容: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设备 20 套、离心机 2 台、无菌超净工作台 3 台、高压灭菌锅 2 台、紫外分光光度计 1 台、酶标仪 2 台、生物显微镜 2 台、液氮罐 2 台、 4 ℃展示柜 2 台、冰柜 3 台、肉色仪 1 台、 PH 测试仪 1 台、 B 超仪 2 台。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二标段。
2.4 交货 地点: 绥化市望奎县卫星镇厢兰头村王奎屯 。
2.5 招标控 制价 : 第二标段 115 7000.00 元 。
2. 6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交货。
2. 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履约 能力。
3. 2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不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08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
6.2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 不 组织现场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事项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368 号
联系人:
电 话: 0451 - 87502330
招标人: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368 号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277 号中融国际大厦 16 层 D 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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