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床、彩超机、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五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受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委托, 对[350601]bt[GK]2024005-4、医用床、彩超机、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五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医用床、彩超机、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五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bt[GK]2024005-4
项目名称:医用床、彩超机、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五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1(彩超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所以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中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否。
节能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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