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工程配套的主变、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工程配套的主变、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7943,招标人为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本期新建机组通过关停现有 8、9号机组(2×125MW)、10、11号机组(2×220MW)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2×350MW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是国能吉林热电厂 “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所需的2台440MVA/220kV主变压器、1台53MVA/220kV启备变、2台53MVA/20kV高厂变,以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三相一体式,额定容量≥440MVA,额定电压≥220kV)变压器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440MVA,额定电压≥220kV)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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