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智慧城二期项目升降机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中交智慧城二期项目升降机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 交智慧城二期项目 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中交智慧城二期项目 升降机租赁服务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孙俞存村汇诚中路东侧、大欧河西侧 。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62138 ㎡ ,总建筑面积 109355.14 ㎡ ,其中包括高层 30888.09 ㎡ ,多层 72989 ㎡ ,立体机械车库 2014.1 ㎡ ,配套用房 745.91 ㎡ ,地下面积 2718.04 ㎡ 。
建设工期:暂定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6 月 30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详见附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月) | 备注 |
1 | 单笼设备租赁费 | 台 | 2 | 3 | 含燃油费 | |
2 | 双笼设备租赁费 | 台 | 8 | 4 | 含燃油费 | |
3 | 进退场费 | 台 | 10 | - | ||
4 | 场内移机费 | 台 | 10 | - |
2.2.2租赁期限:单笼升降机暂定租赁3个月, 双笼升降机暂定租赁 4个月 (具体视招标人施工进度而定)。
2.2.3交付地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城市转型示范区 -中交智慧城二期项目 施工现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孙俞存村汇诚中路东侧、大欧河西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3.3 履约信用要求 :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 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3.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18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