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成品检测及地基检测技术服务
公告标题: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成品检测及地基检测技术服务
公告内容: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
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成品检测及地基检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我单位就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成品检测及地基检测技术服务 进行招标,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混凝土成品检测及地基检测技术服务。
计划工期: 实际检测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项目位置: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具备 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 及以上资质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
a.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4 )投标人须为( )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且投标供应商仅为符合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 。
( 5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