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哈吐8标项目装载机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哈吐8标项目装载机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哈吐8标项目
装载机公开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哈密-吐峪沟-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吐8标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已经中标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8标段。因项目需要,计划租赁 装载机 ,用于 拌合站原材料堆码及上料 。现进行 公开招标 ,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哈吐8标项目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路线起点位于G30连霍高速红台停车区以东约0.7km处,起点桩号:YK3227+700,路线沿既有高速公路由东北向西南布设,经原沙尔湖服务区后,至兰新铁路前2.6km处,终点桩号:YK3254+900。路线长度27.200km。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合同工期24个月。
2.2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EGJLGS-ZBZL-2024-007
2.3招标内容 : 装载机
一、设备要求
1、装载机(50型):基础配置数量9台,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整。
2、年限要求:制造出厂时间为2021年10月以后。
3、环保要求:国五排放标准, 装载机要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尾气排放等环保要求。
4、提供有效的车辆证明材料,如设备合格证,商业保险等。
二、人员要求
1、配备管理人员1人,单台装载机配操作手1人,在项目抢工期阶段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工作强度需要增加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操作人员;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件。
3、投标人须安排专或兼职设备安全管理、检查、维保人员。设备配套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薪资、福利、往返费用、保险等。
三、费用承担
1、进出场费用由 投标人 承担;
2、人员住宿、餐饮由 招标人 承担,生活用品、行李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3、维修保养费用由 投标人 承担。
4、燃油由 招标人 承担。
四、其它要求
1、装载机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满足业主方及项目部的相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五、 结算、支付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每月 16 日对账,乙方根据核对 后的实际租赁时长及 数量 、 金额向甲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办理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 7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30 %款项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 壹拾万元 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 银行转账 。此款项在合同结束后30日内返还乙方。
2.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网上提交有效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既可以是设备生产商,也可以是有资质的设备经销商及拥有自有设备的租赁商。以上供应商必须具备 设备租赁资质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2供应能力: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对投标设备拥有完整产权,同时提供投标人拥有完整产权的设备数量表。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1-2024年的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供货合同扫描件)。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2、2023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3.6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2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