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48-ZB-240811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路家村镇石坡峪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公司购置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设备采购(重新) (第2次招标)业主为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
001 | 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 | 套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煤矿井下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 | 套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2.3 交货地点: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井下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自主生产制造商。
3.3. 对评标和验货需要的证件分别要求:提供煤安证、防爆证;需提供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煤矿井下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的煤安证,涉及井下使用的电气类设备或关键零部件(如:电源、开关、电动机、变频器、声光信号器等)须提供煤安证、防爆证;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如:钢丝绳、电缆、液压支架软管等)须提供煤安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1项供货业绩。
近三年指: 2021年 8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单轨吊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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