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项目711、613及719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金刚砂、自流平楼地面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 202.50 项目 711 、 613 及 719 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金刚砂、自流平楼地面工程专业分包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
711
、
613
及
719
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金刚砂、自流平楼地面工程专业分包
项目编号:
24EC-GC-GKJT-24-1247
交货
/
服务时间:
合同工期暂定总日历天数为:
120
天。具体开工日期及施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
/
通知为准。
交货
/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供货范围:
属于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
202.50
项目
711
、
613
及
719
子项建筑工程及其室外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对该工程承包(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技术说明)范围内的所有金刚砂、自流平楼地面工程(含第三方检测与费用)及施工过程中业主或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会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本采购文件(含补遗、答疑、采购控制价)等相关资料中涉及上述金刚砂、自流平楼地面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
(
1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
2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
3
)工程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图纸、标准图集的规定。
(
4
)配合做好采购人的考核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完善上报相关技术资料,大面积施工前,报价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编制样板工序施工计划,报采购人及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实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基本资格条件:
(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信誉要求:凡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应答。应答人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经理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 )在国家税务总局( )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与采购人有法律诉讼(包括曾经发生及正在进行的诉讼纠纷)、被采购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3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例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 3 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拟派安全员安全专业证书。
( 4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 IP 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 IP 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2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 https:// )在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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