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市政工程公司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光伏工程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资产管理部 传真
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3-240049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大坪坝二期130MW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部 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头台里都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部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 公开询比价 方式采购 水泥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本次采购包含 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大坪坝二期13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以下简称“大坪坝二期光伏项目”)和 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头台里都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以下简称“头台里都光伏项目”)所需水泥。
大坪坝二期光伏项目:本建设项目位于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大具乡境内,装机容量154.19MWp,额定容量 130.24MW。场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 100°16'24.2924",北纬 27°22'22.2676",场区海拔高程在3274m~3299m 之间,总占地面积约2697.96 亩,场地地形陡缓不一,坡度 5°至 35°不等。场区距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直线距离约80km,公路距离约113km,距大具乡直线距离约8km,场址内有现有道路到达,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本项目拟安装250712块615Wp(N型)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407台320kW逆变器,46台箱式变压器,逆变器总容量130.24MW,容配比1.1839。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采用单立柱灌注桩基础,桩基共35816根,建设46个光伏方阵,不新建升压站,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以地埋和架空相结合方式接入220kV上白麦升压站的35kV侧,最终通过220kV古岩线路送出。
头台里都项目:本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大具乡境内,装机容量74.45928MWp,额定容量60.16MW。场区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0°16′36.36″~100°18′0.10″,北纬27°16′2.28″~27°16′41.92″之间,场区海拔高程在1806m~2220m之间,总占地面积约1217.56亩,场地地形陡缓不一,坡度10°~40°不等。场区距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直线距离约50km,公路距离约124km,距大具乡直线距离约5km,可通过头台路及机耕路到达场区旁,但场区内无道路,需修建检修道路,交通条件一般。 本项目拟安装121072块峰值功率为615Wp(N型)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188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总容量60.16MW,容配比1.238。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采用单立柱+双立柱灌注桩基础,建设16个3.2MW、2个4.48MW光伏方阵,不新建升压站,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以地埋和架空相结合方式接入220kV上白麦升压站的35kV侧,最终通过220kV古岩线路送出。
2.2、招标范围: 水泥 。
2.3、采购数量:合计 5950 吨,具体如下:
包件一:
包件二:
2.3.1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2.4、交货时间:预计2024年8月至工程完工,按进度计划分批交货。
2.5、交货地点: 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大坪坝二期13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和 云南华电丽江玉龙头台里都60MW复合型光伏项目 指定施工现场。
2.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6.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6.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2%。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对结算周期实际进场材料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后办理结算,结算单及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7.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银行汇票或其他多元化支付方式,卖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2.8、质量、技术要求:
2.8.1水泥进场前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对其“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细度”等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8.2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质量标准法》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GB1345-9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07)》;《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11)》。
2.8.3 若以上标准有修订版,所有标准均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
2.9、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模式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供应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标的物任意规格提供一份)。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5、投标人须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5: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在线报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