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1-6号机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及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 福清核电 1-6 号机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及评估项目 - 询价采购公告
拟代为外委实施福清核电 1-6 号机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及评估项目,现公开发布询价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并接受或满足以下条件,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实施福清核电 1-6 号机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及评估项目询价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询价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 、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二、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承担福清核电 1-6 号机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和评估工作(参照 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完成 1-6 号机组( JDT/FAD )火灾探测器安装位置规范性排查。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实施地点:福清核电指定地点。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其中,全厂的火灾报警探测器规范性排查任务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日常可达区域的火灾探测器规范性排查任务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 报价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 报价人须在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二星或以上。
人员要求
1) 报价人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具有国家正规医院的体检报告证明,符合辐射控制区工作要求。
2) 报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明文件扫描件),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相关经验,或1年及以上核电项目管理相关经验。
3) 报价人需提供不少于1人的工作准备人,且工作准备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火警系统施工或维修相关工作经验,或1年及以上核电火警系统施工或维修相关经验。
4) 报价人需提供不少于1人的安全员,且安全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5) 报价人需提供工作负责人,且工作负责人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火警系统施工或维修相关工作经验。
6) 报价人需提供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设备安装相关经验。
7) 报价人一级消防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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