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青岛分行VI标识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建行青岛分行VI标识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就其建行青岛分行VI标识供应商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建行青岛分行VI标识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JYZX-ZB-QD-2024-018
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商品为根据我行《中国建设银行网点视觉形象建设指引》和《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识及设施设计》(中标后发给各中标供应商)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制作、安装营业网点VI形象标识。主要包括:网点整体门楣、网点名称及营业时间牌、标识小灯箱、橱窗海报、防撞条、形象墙标识、一米线贴及消防黑黄警示线贴、门牌、工号牌、员工信息牌、爱心座椅、劳动者港湾背景墙LOGO标识等。入选供应商数量2家。服务期:2年。总预算金额:4900000.00元。
4.招标控制价: 4900000.00 元,单价控制价见采购需求清单。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2投标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提供相关截图)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见招标文件附件,下同)
5.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5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5.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7应保护招标人的知识产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直接或间接提交的产品图纸、文件、数据等技术经济资料。不论这些文件、数据或资料是在合同前、合同期还是合同终止后提供的。如发生上述情况并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
5.8投标人具备自有执行团队、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及时响应招标人的服务需求;电焊工、安全员、高空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并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高空作业车辆设备等不得为个人所有,且操作人员持操作证上岗。(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