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3年度-2025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3年度-2025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3年度-2025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24 - 231336131) 组织国内 公开招标 ,欢迎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2023年度-2025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选择不超过8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 ,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
招标范围:个人欠款催收服务。
合同有效期: 2年。
采购预算:本项目 采购服务包 1 信用卡欠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 12500万元, 采购服务包 2 个人违约贷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 6097万元, 采购服务包 3 个人类不良贷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 18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不包含分支机构 ) 或 合伙企业 ,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20至2022年,若2022年财报未出的,可提供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家大型商业银行及至少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信用卡欠款 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注释:此处 “大型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需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投标人还需提供 其公司的 征信报告,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
② 投标人须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还须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 投标人具有 3年(含)以上 信用卡欠款 催收服务经验。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卡欠款 催收相关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或项目支付款发票等),且相关业绩所体现的时间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年(含);
③ 投标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投标人须提供其办公场所的自有的产权证明或者场地租用协议和催收人员的名单以及社保缴交证明。
④ 本项目要求催收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用于外包业务处理的网络与其办公网络实施网络隔离。请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6. 禁止投标的情形: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
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 投标人未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列入禁用 供应商或退出供应商,且上述的禁用或者退出状态仍在有效期内。(注:投标人是否被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列为 禁用供应商或退出供应商状态,以本项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
⑤ 通过 “外数慧查”查询 , 投标人 近 5年内存在刑事案件且被判决处罚,或存在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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