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补充通知(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乐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2 )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820102802042001
各投标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营业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E3501820102802042001 )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 问题与答复
1、问:此项目是否免缴?招标文件12页又补充了这段“⑤因系统格式固化,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中投标保证金形式以如下描述为准:“(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⑤种形式提交……”,以哪个为准呢?
答: 本招标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不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 具体要求详见本补充通知第二条第2款修改内容。
2、问:项目业主 建行福州城东支行是否有履约主体资格,是否经招标人授权?
答: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具有履约主体资格。
二、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原文删除,修改后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2、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中“2、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低于800万元的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即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原文删除,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④或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三、 《 补充通知( 2 ) 》与《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 1 )》 等有抵触之处,以本《 补充通知( 2 ) 》为准。
四 、本《 补充通知( 2 ) 》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系统(网址: /cms/index.htm )、建设银行门户网站上发布 ,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1、修改后的“二、投标函附录”格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30 日
附件 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个月,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履约担保金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
3 | 分包 | 3.5 |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逾期 1天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 合同价款的10%。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 按签约合同价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 10% 。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工程结算价款的3%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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