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已批准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完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全辖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服务费三年总预算(含税)为 5,277,400.0 0元。报价方式为报优惠折扣率,报价优惠折扣率区间为80%≤优惠折扣率≤99%。以预算为基数,则招标控制价为4,221,920.00元≤招标控制价≤5,224,626.00元。
结算费用 =按照云价综合[2012]66号的相关收费规定计算费用所报优惠折扣率。示例:某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云价综合[2012]66号)的规定计算费用为1000元,中标人报价优惠折扣率为95.12%,则结算费用:100095.12%=951.20元。
2.3项目建设地点: 云南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招标人委托的每个造价咨询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为止。
2.5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T/YNECA01-2018)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云南省、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中标人数量: 2家。采购份额按中标人数量均分。
2.7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
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短于1年。
3.2企业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均须提供注册造价师及职称相应证书。②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工程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信息的,需提相关证明材料)。
3.4服务团队要求: 总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 5人,且均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从业经验,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余两人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均须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服务团队全体人员要提供近半年社保缴交证明。
3.5投标人承诺能够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投标人具备 2021至2023年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需2021至2023年度至少有1个年度盈利,且需其中至少有1个年度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小于100%。 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请按 成立年限提供各年度的财务报表( 3套表),不得存在全部年度亏损的情况,且其中任意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100%。【财务报表要求】请优先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3套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也可提供未审计的财务报表(3套表),并且公司签章,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共同签名。
3.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依法缴纳税收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新成立的投标人,缴税凭证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有效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要求: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有效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9营业场所要求: 投标人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交产权证明材料或提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的租期不低于 1年,且截至投标日该合同仍然有效】。
3.10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未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的情况,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投标人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注: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承诺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云南地区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承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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