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上海中心建行大厦内部设施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上海中心建行大厦内部设施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编号:KB240018/01)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拟采购上海中心建行大厦内部设施物业服务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服务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合同到期前3个月,若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在预算落实的前提下,合同按不高于原价格延续1年,至2026年9月30日。 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签订内部设施物业服务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股东中无建设银行职工或直系亲属(上市公司为主要股东中无建设银行职工或直系亲属)。
2.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7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8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9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投标人承诺不对本项目进行转包。
2.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3 自2019年以来,投标人具备同类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高层办公楼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注:高层指10层以上且总楼层高于24米)。
2.14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内部设施服务合同签署,并确保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人员到岗。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主要管理人员。
2.15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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