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省网点摄像头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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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TCL-ZB-24618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全省网点摄像头数字化改造项目 已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 建设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 ,出 资 比 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工期:自开工日期起,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2025年全省摄像机数字化改造共计约9128个(涉及264个营业网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如本项目投标人数量少于 12(不含12)家 ,本项目重新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 n,n<8,本项目重新招标;n≥8,选取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6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采用6+2备选机制,即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6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另外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七名、第八名的2家投标人为备选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2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4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3.7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与建设银行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
3.3.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 )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 4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3.9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3.10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3.3.11 投标人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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