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分行2024-2025年全辖物防设备购置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就其2024-2025年全辖营业物防设备购置、维修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一、项目 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4-2025 年全辖营业物防设备购置、维修项目(项目编号: JSTCC2400513540 ):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入围供应商提供包括:金属防护门、安全防护舱、防盗卷帘门、透明防护板、整体柜台、拼装式钢板墙等物防设备、装置及维修服务、临时网点租赁服务等采购内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 3 家入围供应商,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6 家及以上的,确定 3 家入围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在 4-5 家的,确定 2 家入围中标人,如为其他情形,则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
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函)。
7.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具有银行营业网点物防设施供货业绩,具有银行营业网点物防设施建设施工或者维修维保业绩。两项业绩分别提供 1 个(可以重复),业绩涉及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签署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上述银行营业网点物防设施供货业绩中,物防设施必须至少包含拼装式钢板墙体、整体柜台等 2 类商品中的 1 类。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单项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且能体现交货内容、交货时间、合同金额、签约日期、服务对象;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要求内容的,可提供合同对应的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
11. 投标人提供 2021 、 2022 、 2023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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