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611号项目供电改造工程比质比价公告
山东
-济南市
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611号项目供电改造工程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611号项目供电改造工程(编号:gkbz202408200002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611号项目供电改造工程 | 供电改造工程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工程绝对工期60日历天(包含图纸设计及审核时间),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省济南市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最终验收通过 。
其他: 2.1拟确定1家单位负责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611号项目供电改造工程。本项目电缆由10kV前金线FXK04环网箱2号间隔接出,沿胡同向南再向东顶管敷设至新建10kV箱变。安装一台10kV 315kVA箱变,箱变预留扩容接口,方便客户以后扩容(详见供电方案答复书)。包括不限于供电施工图设计并包审批、红线内外配电工程施工、与供电部门、规划及市政部门的协调、保证本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流程正常申请办理、按时通电,通电后及时完成移交手续。
2.2本工程价款为最高限价合同。承包人应以暂定总价做为合同上限额进行限额设计,承包人出具施工图纸并经甲方认可后进行重计量工作,重计量取价依据见下2.3条。重计量价格乘以投标折扣系数为本项目的结算总价,如有变更签证另行结算,最终合同结算总价(含变更签证)不得超过合同暂估总价。投标折扣系数=中标价/控制价。
2.3取价依据包括(按下列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价格,优先参照排名在前位且有相应造价信息的文件):
①甲方下发排产通知单日期当期的《济南工程造价信息》(以查询为准)。
②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年《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2013电力清单安装取费》、《山东省-2013电力》价目表
③根据广材可查询到材料、人工、设备等价格确定基准单价,优先考虑报价时间接近排产通知日期的报价,优先考虑山东省内、同品牌、同厂家的报价。
④以双方共同协商认质认价确定项目基准单价。
备注:本项目最终价格以甲方审定的价格为主,乙方如不接受,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需向乙方结算任何费用,并另行组织采购确定单位。该计价方式所计算出的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了设计、施工及合同商务技术要求涵盖的所有费用。
⑤本项目设计费用无特殊情况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
2.4特别说明: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附件为比质比价文件组成部分,同比质比价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应,投标前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按照采购人要求投标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一附注。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列入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8.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质比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9)供应商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比质比价保证金。
10)企业资质(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
12)供应商至少具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21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或电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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