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消防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消防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消防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408200004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杭州)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浙沪方向 | 2024年度消防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浙沪方向) | 1 | 项 |
闽赣方向 | 2024年度消防评估及鉴定服务项目(闽赣方向)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 。
服务地点位于: 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及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 。
其他: 其他:(1)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但只能中标一个包。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包评审中均排序第一,则优先中标包2,其余包不中标;其余包按照评审排序(去除该投标人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2)浙沪方向约20个项目,约46.6万方,预算约为116.5万元;闽赣方向约10个项目,约56.3万方,预算为140.75万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2.5元/平方米,签订以固定单价为准的年度框架协议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特定资质:
①投标人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服务类型包含消防安全评估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房屋消防安全评估业绩和1个消防设施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材料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须至少包含报告正文(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注册会计师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3.1.6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3.1.7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成立至今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8没有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12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提供相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3.2.2因骗取中标、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3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2.5响应人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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