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固定资产投保项目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固定资产投保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屯留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固定资产投保项目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03-CG-240813683 SXZB-2407185811JNF1858/01 ) , 已由 余吾热电公司会议纪要董事会 (2024)6号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通过投保财产综合保险能够转移企业财产损失经济赔偿责任,为企业分担风险,提供经济补偿,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
2.2采购范围: 综合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保险财产损失。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保险期限为保单签订日算起,限期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 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保险许可证,省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年8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财产保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或保单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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