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8-2号煤上覆煤层采空区气体对本煤层开采的影响研究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8-2号煤上覆煤层采空区气体对本煤层开采的影响研究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8-2号煤上覆煤层采空区气体对本煤层开采的影响研究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0713127SXZB-2407156211JNF1562/01 ) , 已由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以 经理办公会〔 2024 〕 9 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8-2号煤上覆煤层采空区气体对本煤层开采的影响研究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针对新水平作业面面临上覆 3号煤采空区有害气体渗透问题,提供相应的技术措施与实施方案,为工作面的顺利回采提供技术保障 。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一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 采购人 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7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采空区气体治理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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