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鑫园小区3栋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H(2024)FS54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70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委托,对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货物)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材料: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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