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城区供电所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 城区供电所升级改造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城区供电所升级改造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03-CG-240813745 SXZB-240727811JNG278/01 ) , 已由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 以 晋地电生【 2024 】 61 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折旧资金, 采购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本工程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中阳分公司城区供电所功能区升级改造一层 150.21平方米、二层564.62平方米,合计714.83平方米。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城内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供电所升级改造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 和工程竣工验收 证明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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