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星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公司塔河燃气站改造工程项目旋风分离器撬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3日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 新疆公司塔河燃气站改造项目旋风分离器撬采购 所需 旋风分离器撬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830-4805-9953-B1
2.项目内容: 新疆公司塔河燃气站改造项目旋风分离器撬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反应器配件
1.00
套
包1-分离器撬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投标人的标的物主体材料和关键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1.7 投标人承诺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3.1.8 提供投标人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9 提供投标人的GC1压力容器管道设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10 A2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书。
3.1.11 投标商在册持证焊工人员数量 》2人,持证无损检测人员数量 》2人,公司隶属证明,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须有近五年至少1台旋风分离器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范围为【2019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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