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普洱阳光悦城项目合同台账、成本明细的核算及对普洱市经济分析及租赁行业现状市调报告(二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云南
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普洱阳光悦城项目合同台账、成本明细的核算及对普洱市经济分析及租赁行业现状市调报告(二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普洱阳光悦城项目合同台账成本明细的核算及对普洱市经济分析及租赁行业现状市调报告(二次)(编号:gkbz202408230002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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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普洱阳光悦城项目合同台账成本明细的核算及对普洱市经济分析及租赁行业现状市调报告(二次) | 融通地产(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普洱阳光悦城项目合同台账、成本明细的核算及对普洱市经济分析及租赁行业现状市调报告(二次) | 1 | 个 |
项目服务期为: 总期限30日历天 。
服务地点位于: 云南省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文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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