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行软件开发项目2024年第1期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上海分行软件开发项目2024年第1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分行软件开发项目2024年第1期项目
2、项目编号:SH240190/01(代理及内部编号:招案2024-2533)
3、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预算金额:包件1.上海某公司跨境人民币平台&新片区某平台对接项目,预算金额69.48万元(含税)。包件2.上海分行网点综合业绩信息平台项目,预算金额97.2万元(含税)。包件3.AI上海分行金科咨询服务台项目项目,预算金额59.53万元(含税)。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其相应包件预算金额的将做否决处理。
5、招标内容:包件1.上海某公司跨境人民币平台&新片区某 平台对接项目;
包件2.上海分行网点综合业绩信息平台项目;包件3.AI上海分行金科咨询服务台项目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以选择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包件1:于2024年12月完成开发测试,根据行内要求时间上线。
包件2:按照分行业务要求,在各时间节点完成本项目开发、测试、上线等工作;
包件3:该项目为试验型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完成相关业务开发、测试、上线工作,并在项目上线验收通过后,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银行国际业务领域或金融要素市场业务领域实施案例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上无民事诉讼(或处于已结案状态)、无账户冻结等风险预警情况(或对履约无影响);(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及承诺);
6.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目前未列于建设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商业银行签署的软件开发类采购合同至少一个;
3.投标人财务上无民事诉讼(或处于已结案状态)、无账户冻结等风险预警情况(或对履约无影响);(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及承诺);
6.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目前未列于建设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提供“AI人工智能项目”或“信创系统,银行麒麟系统、达梦数据库、东方通等国产系统环境下开发项目”或“流程类系统项目”的实施案例至少一个;
3.投标人财务上无民事诉讼(或处于已结案状态)、无账户冻结等风险预警情况(或对履约无影响);(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及承诺);
6.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人目前未列于建设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提供书面承诺书);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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