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研究院2024年科研仪器设备零购MPAC230005计划异丙基萘模试装置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异丙基萘模试装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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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异丙基萘模试装置公开招标(WZ20240917-3833-1010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异丙基萘模试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异丙基萘模试装置
1.00
套
包1-茂名分公司异丙基萘模试装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业绩要求:卖方须提供近3年内(2021.01-2024.06)国内至少3套包含釜式装置(规模?50L)或连续精馏装置(处理量?5KG/H)的模试装置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技术协议(或技术确认书)(含国内使用单位及联系电话)。
3.1.8 高于最高限价被否决。
3.1.9 《异丙基萘模试装置技术要求》星号(*)表示重要参数,必须完全满足要求,不满足被否决。三角形(Δ)表示次要参数,超过四项(含四项)不符合视为否决。
3.1.10 投标人投标文件内的供货范围的品牌,如是《异丙基萘模试装置技术要求》第2项供货范围所列品牌同等品牌,需经业主确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签字确认表。
3.1.11 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涵盖详细工艺流程图,技术方案不满足《异丙基萘模试装置技术要求》的要求,将被否决。
3.1.1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配置以及功能,无论是硬件、软件,都必须是全新的、完整的、无缺项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投标人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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