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江苏公司舆情服务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江苏
-南京市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江苏公司舆情服务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2024-2025年度江苏公司舆情服务采购(二次)(编号:gkbz202408260001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江苏公司舆情服务项目(二次) | 2024-2025年度江苏公司舆情服务采购(二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江苏省南京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 。
其他: (1)采购内容:2024-2025年度舆情服务;
(2)最高限价:120000元(含税)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响应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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