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示范建设工程-秣陵街道风波坟水库溢洪河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JSZC-C2024-0086
项目名称: 江宁区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示范建设工程-秣陵街道风波坟水库溢洪河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227113.73元
采购需求:
江宁区 2024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示范建设工程-秣陵街道风波坟水库溢洪河项目 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含微型) 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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