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佑安医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CEC-G2024-0365
项目名称: 南京市佑安医院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1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每年450万元,三年共计1350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招标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品加工服务,主要保障东、西两个院区职工和病员的正常用餐。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间如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许可相关管理规定,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 投标文件 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4.未 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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