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2024-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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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30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公司2024-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 公司广东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内各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预估规模约20MW。
因受国家、广东省新能源产业政策及现场条件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招标人不保证采购的数量,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预估数量,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具体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准备,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广东区域 2024-2025 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 (CHDTDZ046/16-QT-53001): 广东公司所辖分布式光伏项目内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农(牧)业大棚和公共道路的屋顶、地面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包含送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甲供设备除外)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的接卸、验收、检验、仓储保管、二次倒运、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及管理、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 / 证件 / 报告等)、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征(租)地事宜(不含屋顶及土地征(租)地费用)、建安工程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防水、结构补强加固等 ) 、项目建设临时租地、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落实并通过验收、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光伏电站一揽子工程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工程监理、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生产车辆购置、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区域2024-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5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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