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京窑后村地灾点挡墙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大京窑后村地灾点挡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蔚蓝尊品1号楼2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C-(XP)[2024]031
项目名称:大京窑后村地灾点挡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24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221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2457.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22211.3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8024.5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3.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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