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与真符路十字向南200米太阳谷.康郡(东大门)一楼招标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ZC-2024-0038
项目名称: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37,30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黄家营镇黄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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